| 新疆移动通信公司机关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的通知”(中发[2001]8号)精神和自治区“四五”普法领导小组通知要求,结合新疆移动通信公司机关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新疆移动通信公司机关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
一、指导思想
“四五”普法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江泽民“三个代表”和“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重要思想为指导,立足于新疆移动通信五年的奋斗目标,立足于依法治企、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为立足点,以依法育人,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为目标,坚持学法与用法、普及与重点、法制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增强全体员工的法律意识,使公司的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法治化轨道,以保证公司快速、稳定、健康、顺利地发展。
二、奋斗目标
努力实现领导干部和主要管理人员由增强法律意识向具有一定法律素质的转变,全体员工由法律意识淡薄向具有一定法律意识的转变,各项管理工作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向注意遵守、运用法律法规条款的转变,使公司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有所提高。
三、主要任务
1、面向全体员工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有针对性地宣传与员工工作、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员工遵纪守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意识,要培养员工的权利、义务对等的现代法制观念,特别要提高领导干部和主要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依法决策的能力。
2、进一步完善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制度,落实并积极推进企业法律顾问制度。
3、把法制宣传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结合起来,将依法治企与以德治企结合起来,实现企业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同步发展。
四、具体要求
领导干部和主要管理人员是“四五”普法的重点。通过学习,领导干部和主要管理人员要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经贸法律知识、企业管理法律知识;通过学习,要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和依法开拓市场的能力。
全体员工要认真学习国家基本法律知识,学习与自身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有关信息产业的法律法规。要求做到学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护各方和自身的合法权益。
五、实施步骤
“四五”普法规划从2001年开始实施,到2005年结束。
1、2001年从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机构入手,成立“四五”普法领导小组,设立普法办公室,制定规划,做好“四五”普法的宣传启动工作。
2、2002年至2004年为组织实施阶段,逐年制定普法年度计划,做出具体安排,确定具体学习任务,落实规划确立的工作任务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3、2005年为总结经验阶段,按照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检查验收,表彰评比先进。
六、 措施和方法
1、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在公司党组和“四五”普法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党政工团齐抓共管、联合互动,调动广大员工学法、用法的积极性。
2、狠抓落实,整体推进。"四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要紧密结合本单位、本专业的具体工作和员工的自身情况,有针对性地展开,同时要突出有关信息产业的法规的宣传。宣传教育工作要力戒形式主义,要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使员工有所收获,普法教育得到整体推进。
3、结合实际,分类指导。在"四五"普法工作中,要注意总结以往的经验教训,要注意调查研究,宣讲身边的典型案例。在学习方法上,采用集中授课、分散自学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提出切合实际的要求,使学习方法适应企业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的需要和变化。在教材的配备上,要针对不同单位、不同专业,有针对性地确定不同的法律书籍和相应的教材。
4、多种途径,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新疆移动通信》杂志、公司党团网站、短信平台,宣传栏等多种媒体,做好信息行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和传播,使员工和社会在潜移默化中了解有关
法律法规。
5、建立监督与激励机制,调动各单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主动性和广大员工学法、用法的积极性,推动普法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新疆移动通信公司“四五”普法领导小组2002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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